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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500242452999927F/2024-00006
[ 發文字號 ] 酉陽府辦發〔2023〕30號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其他公文
[ 發布機構 ] 酉陽縣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發布日期 ] 2024-01-11

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酉陽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版)的通知

字號:

酉陽府辦發〔2023〕3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酉陽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酉陽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023年修訂版)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工作原則

1.4適用范圍

1.5預案銜接

1.6事件分級

2組織指揮體系

2.1組織指揮機構

2.2現場指揮機構

2.3現場應急工作組

3應急響應

3.1分級響應

3.2信息收集和研判

3.3預警

3.4信息報告與通報

3.5事態跟蹤研判

3.6應急監測

3.7污染源排查與處置

3.8應急處置

3.9物資調集及應急設施啟用

3.10輿情監測與信息發布

3.11維護社會穩定

3.12響應終止

4后期工作

4.1后期防控

4.2事件調查

4.3損害評估

4.4善后處置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5.2通訊與信息保障

5.3應急資源保障

5.4經費保障

5.5其他保障

6附則

6.1預案解釋權屬

6.2預案演練和修訂

6.3預案實施日期

7附件

附件1酉陽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

附件2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附件3酉陽自治縣各單位、鄉鎮(街道)應急聯系表

附件4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分布情況表

附件5環境應急專家庫名單

附件6酉陽自治縣生態環境局環境應急物資清單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護酉陽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清除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指導和規范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處置工作,特修訂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主席令第六十九號,2007年11月1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年修訂)(國家主席令第九號,2015年1月1日);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主席令第八十七號,國家主席令第七十號修訂,2017年6月27日);

(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7〕101號);

(5)《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14〕119號);

(6)《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17號);

(7)《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4號);

(8)《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12〕9號);

(9)《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公告〔2017〕11號,2022年9月28日第三次修正);

(10)《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6號);

(11)《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31號)。

1.2.2技術標準規范和其他文件

1.2.2.1技術標準規范

(1)《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2)《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

(3)《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HJ589-2010);

(4)《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773-2015);

(5)《集中式地表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指南》(環辦〔2011〕93號);

(6)《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指南(試行)》(環辦〔2012〕50號);

(7)《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推薦方法》(環辦應急〔2018〕9號);

(8)《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1號)。

1.2.2.2其他資料

(1)《重慶市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規定》(渝府發〔2002〕83);

(2)《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萬州區等31個區縣(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通知》(渝府辦〔2013〕40號);

(3《重慶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萬州區等36個區縣(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渝府辦〔2016〕19號);

(4)《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萬州區等區縣(開發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及調整方案的通知》(渝府辦〔2018〕7號)。

(5)《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公布實施涪陵區等區縣(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函》(渝環函〔2020〕687號)

(6)《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公布實施黔江區等區縣(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函》(渝環函〔2021〕566號)

1.3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積極預防的原則??h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預防突發環境事件,做好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的各項工作。

堅持政府領導、部門聯動、企業主體、專家支持、社會救援的原則??h政府加強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協調部門或相關區縣進行聯動,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專家支持和社會救援力度。

堅持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各鎮街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合作,有序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堅持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h政府及相關部門根據職能職責,整合資源,做到快速響應,科學處置。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重慶市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內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以及在酉陽自治縣行政區域外發生的可能影響重慶市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環境安全的污染事件應對工作。

1.5預案銜接

本預案為酉陽自治縣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該預案和《重慶市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及水源地管理單位、供水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同時考慮到企業環境風險物質非正常排放,對飲用水源地造成一定影響時,本應急預案下部銜接于水源地保護區邊界向上游連接水體及周邊匯水區域上溯24小時流程范圍內的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當水源地應急預案啟動后,水源地保護區邊界向上游連接水體及周邊匯水區域上溯24小時流程范圍內的內企業事業單位應根據水源地應急預案要求,協助處置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

1.6事件分級

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按照事件嚴重程度,酉陽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6.1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市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庫區干流、支流發生大面積水華(藻類數量達到108個/升,區段河長≥10公里)并造成嚴重的飲用水水源污染、生態破壞或漁業損失的;

(7)庫區干流水面漂浮物大量聚集(聚集高度≥1.5米,區段河長≥10公里),嚴重影響航運的。

1.6.2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區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庫區干流、支流發生大面積水華(藻類數量達到108個/升,區段河長≥ 6公里)并造成較為嚴重的飲用水水源污染、生態破壞或漁業損失的;

(7)庫區干流水面漂浮物大量聚集(聚集高度≥1米,區段河長≥6公里),嚴重影響航運的;

(8)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環境事件。

1.6.3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街道)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庫區干流、支流發生大面積水華(藻類數量達到108個/升,區段河長≥3公里)并造成飲用水水源污染、生態破壞或漁業損失的;

(7)庫區干流水面漂浮物大量聚集(聚集高度≥1米,區段河長≥3公里),對航運產生影響的;

(8)造成跨區縣(自治縣)影響的突發水環境事件。

1.6.4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村、社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5)庫區干流、支流發生大面積水華(藻類數量達到108個/升,區段河長<3公里)并造成飲用水水源污染、生態破壞或漁業損失的;

(6)對水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上述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

2.1組織指揮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酉陽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指揮應對工作??h政府辦公室、縣生態環境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等有關部門以事發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任副指揮長,副指揮長可根據事件性質和處置需要增減。

縣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應急處置、應急監測、醫學救護、應急保障、輿論引導、社會穩定、善后工作、事件調查等工作組(有關工作組根據情況設立專家組,應急組織機構見附件1)。

縣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包括縣政府辦公室、縣生態環境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縣交通局、縣公安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委宣傳部、縣委網信辦、縣農業農村委、縣氣象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發展改革委、縣財政局、縣經濟信息委、縣商務委、縣民政局、縣城管局、縣衛生健康委、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事發鄉鎮(街道)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筛鶕嶋H情況增減。(成員單位及職責詳見附件2)。

縣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設在縣生態環境局,負責縣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酉陽自治縣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

2.1.1應急指揮部職責

組織、協調、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與上下級和其它相關部門的報告、指示和協調工作;傳達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有關指示、命令;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和應對情況;組織調度有關隊伍、專家、物資、裝備;決定對事故現場進行封閉和對交通實行管制等強制性措施;發布事件有關信息。

當指揮權移交給上級指揮部后,必須全力配合上級指揮部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1.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

(2)負責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設備;

(3)傳達指揮部各項命令協助解決應急處置工作的具體問題;

(4)檢查督辦各部門、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救援工作,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蔓延;

(5)向縣委、縣政府及指揮部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完成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2現場指揮機構

縣政府負責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成立縣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組織開展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護、現場警戒、交通管制、善后安撫、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事件調查等各項工作。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縣指揮部配合市指揮部在縣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的基礎上成立市縣聯合現場指揮部,市縣兩級相關部門聯合開展各項應對工作。

2.3現場應急工作組

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綜合協調組、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應急保障組、輿論引導組、事件調查組、善后工作組、社會穩定組。

3應急響應

3.1分級響應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分別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按照市政府指示應對。初判發生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分別啟動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由縣政府牽頭應對,并根據工作需要,向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尋求幫助和指導。

應急響應啟動后,應當根據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損失情況和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事態發展到需向市政府、市生態環境局請求支援時,由縣政府協調。

3.2信息收集和研判

3.2.1信息收集

信息來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徑。

(1)事發單位或知情者通過電話、短信、傳真等方式及時向相關鄉鎮(街道)、縣政府值班室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縣級有關部門可通過流域、水源地或水廠開展的水質監督性監測(常規斷面)、在線監測(常規和預警監控斷面)等日常監管渠道獲取水質異常信息,也可以通過水文氣象、地質災害、污染源排放等信息開展水質預測預警,獲取水質異常信息并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3)縣生態環境局可通過水源地上游及周邊主要風險源監控獲取異常排放信息,也可通過12369熱線、網絡等途徑獲取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縣公安局可通過交通事故報警獲取流動源事故信息。

(4)通過縣政府各部門之間、上下游相鄰行政區域政府之間建立的信息收集與共享渠道,獲取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3.2.2信息研判和會商

接到信息報告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第一時間開展以下工作:

(1)核實信息的真實性。

(2)進一步收集信息,必要時通報有關部門共同開展信息收集工作。

(3)信息核實匯總后,立即組織研判,若判斷可能對水源地水質造成影響,立即向縣政府匯報,建議發布預警,同時向市生態環境局報告。若已對飲用水源地水質造成影響的,建議立即啟動酉陽自治縣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3預警

3.3.1監測監控

全縣推進縣應急局、縣生態環境局、縣衛生健康委、縣水利局、縣氣象局等部門加強例行環境、水文、氣象等監測,收集、分析必要數據,研判突發環境事件的可能性。

相關鄉鎮(街道)對水源地進行巡查,預防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并將巡查情況報告縣生態環境局。

水廠對水源地取水口一、二級保護區范圍內的水質進行日常監控。對自來水進水、出水水質進行監測,及時發現隱患,出現異常情況及時進行預警。

3.3.2預防

(1)基于全縣環境風險防控體系的基礎上,加強飲用水源環境風險防控,整合各類環境安全預警信息,實現風險防控信息和資源共享共用,并將應急物資儲備統籌納入應急物資庫建設。

(2)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切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早處置的原則,加強轄區內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收集與報告。相關鄉鎮(街道)是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首要接收中心,值班人員在接到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故報告后,要及時上報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經甄別與確認后,快速報告給應急指揮部。

(3)應急辦公室要指導和協調有關成員單位認真開展環境信息、常規環境監測數據綜合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對發生在轄區境外和轄區內有可能對水廠飲用水源地產生影響或造成飲用水源地污染事故的,應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分級響應。

(4)酉陽自治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成員單位,應保持良好的應急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指定聯絡員、值班電話,報應急辦公室備案并向社會公布。主要負責人和成員的手機要24小時開機,保證通訊暢通。

(5)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加強日常巡查和監督管理,對飲用水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的各種排污活動進行監管或處罰執法,治理可能導致保護區內水體污染的排污行為。

3.3.3預警

(1)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等級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等級。

藍色(Ⅳ級)預警: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可能發生或引發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人員傷亡的。

黃色(Ⅲ級)預警:情況比較緊急,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突發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較多人員傷亡的。

橙色(Ⅱ級)預警:情況緊急,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突發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范圍,造成更多人員傷亡的。

紅色(Ⅰ級)預警:情況危急,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突發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升級,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

上述分級標準中,國務院及有關部委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預警啟動的條件

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實施預警。

①當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上游或集雨范圍內的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交通、生態環境事故,導致污染物可能進入飲用水水源地;

②當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上游或集雨范圍內道路、橋梁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導致污染物可能進入飲用水水源地時;

③當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上游或集雨范圍內農業面源污染、生活源污染突出,可能造成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時;

④當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的監測數據發生異?;虺^常規監測數值時(參考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標準);

⑤當水廠的取水水質監測數據異常時(參考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標準);

⑥當飲用水水源地附近或周邊發生故意投毒等惡性事件時;

⑦當發生暴雨、洪水、地震、泥石流等地質、自然災害可能引發水源保護區水質異常時;

⑧當發現有污水排入、水面有異常漂浮物、取水顏色異常等;

⑨其他需要發布預警的情況

(3)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和發布單位等內容,可以通過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平臺或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微博、微信、手機短信、當面告知等渠道向社會公眾發布。廣播站、電視臺、報社、網站和電信運營單位應當及時、準確、無償地向社會公眾傳播預警信息。

藍色和黃色預警信息由縣政府或由縣政府授權縣生態環境局發布;橙色和紅色預警信息的發布,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h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分析研判、會商基礎上,及時向縣政府提出預警建議。

(4)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可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①啟動預案。下達啟動酉陽自治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命令。

②實時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對預警信息及突發事件進展情況進行實時分析研判,預估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可能受影響的飲用水源、影響人群和地理范圍和危害程度,視情啟動應急響應程序。

③應急準備。通知應急指揮部中的有關單位和人員做好應急準備,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通知水源地對應供水單位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停止取水、深度處理、低壓供水或啟動備用水源等準備。開展應急監測或做好應急監測準備,密切觀測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的變化,組織開展制水環節水質檢查,觀測水源細菌及其他微生物變化情況。

④防范處置。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堵截連通水體。在涉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

⑤啟動備水。通知供水單位做好水源、清水儲備以及水廠間調劑補給工作;告知公眾適當儲備飲用水。

⑥信息發布。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5)預警調整

預警發布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并停止采取有關措施。

3.4信息報告與通報

3.4.1信息報告程序

(1)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鄉鎮(街道)、涉事企業、車輛或船舶所屬單位、生產經營者、知情者應當立即向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公安、水利、交通等部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和先期處置情況,也可通過023-81538153向縣生態環境局報告,或通過“12345”政府服務熱線報告,也可通過023-75552322縣政府值班室電話向縣政府報告。

(2)縣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在發現或得知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應立即進行核實,了解有關情況。應急指揮部將預警信息發布、預警行動、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按照國家和重慶市政府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并按要求向部門通報。

(3)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先于縣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獲悉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可要求縣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核實并報告相應信息。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有關街道、縣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采取一切措施盡快掌握情況,應在30分鐘內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縣委、縣政府,書面報告同時抄送縣生態環境局??h政府值班室在事發接報后30分鐘內電話上報市政府和市生態環境局,1小時內書面上報市政府和市生態環境局。

3.4.2信息通報程序

對經核實的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接報的有關部門應向縣政府報告并通報有關部門。通報的部門至少應包括縣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根據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和情景,還應通報縣消防救援大隊(遇火災爆炸)、縣交通局(遇水上運輸事故)、縣公安局(遇火災爆炸、道路運輸事故)、縣應急局(遇企業突發水環境事件)、縣水利局(遇大面積死魚)等部門。

3.4.3信息報告和通報內容

(1)信息報告

按照不同的時間節點,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初報是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的首次報告;續報是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的報告, 可隨時報告;處理結果報告是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的報告。

①初報應報告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結果、人員傷亡情況、飲用水水源地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

②續報應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事件及有關處置措施的進展情況。

③處置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要進行處理結果報告。處理結果報告應在初報、續報的基礎上,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結果,潛在或間接危害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等詳細情況。

應采用傳真、網絡、郵寄或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說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有關的多媒體資料。

(2)信息通報

縣生態環境局要按照應急聯動協調機制要求,及時向同級有關部門通報,并向縣政府報告事件進展和結果。

3.5事態跟蹤研判

由發布預警后,由指揮長按照水源地應急預案中列明的副指揮長、應急辦公室、專項工作組成員及名單,迅速組建參加應急指揮的各個工作組,跟蹤開展事態研判。

事態研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事故點下游沿江(河)水利設施工程情況、判斷污染物進入河流的數量及種類性質、事故點下游水系分布(包括清潔水情況)、距離水源地取水口的距離和可能對水源地造成的危害,以及備用水源地情況。

事態研判的結果,應作為制定和動態調整應急響應有關方案、實施應急監測、污染源排查與處置和應急處置的重要基礎。

3.6應急監測

3.6.1開展應急監測程序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協調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制定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明確監測方法、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確定污染范圍和程度,掌握污染態勢,為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3.7污染源排查與處置

3.7.1明確排查對象

當水質監測發現異常、污染物來源不確定時,可由事件調查組負責開展溯源分析。

事件調查組根據應急監測確定特征污染物成份,再結合特征污染物濃度變化、釋放總量、釋放路徑、釋放時間,以及當時的水文和氣象條件,迅速組織開展事故源排查。

針對不同類型污染物的排查重點和對象如下。

(1)有機類、營養鹽類污:重點排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工業企業等的異常情況。

(2)營養鹽類污染:重點排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工業企業、畜禽養殖場(戶)、農田種植戶、農村居民點、醫療場所等,調查污水處理設施運行、養殖廢物處理處置、農藥化肥施用、農村生活污染、醫療廢水處理及消毒設施的異常情況。

(3)細菌類污染:重點排查調查污水處理設施運行、醫療場所等的異常情況。

(4)農藥類污染:重點排查農藥制造有關的工業企業、果園種植園(戶)、農田種植戶、農灌退水排放口,調查農藥施用和流失的異常情況。

(5)石油類污染:重點排查加油站、運輸車輛、運輸船舶、油氣管線,調查上述企業和單位的異常情況。

3.7.2切斷污染源

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第一時間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切斷固定的、流動的或非點源的污染源或泄漏源,若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法有效控制污染源,應將污染源信息上報應急處置組,由應急處置組組織實施事故源切斷或控制。

處置措施主要采取切斷污染源、收集和圍堵污染物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對發生非正常排放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的固定源突發環境事件,應盡快采取關閉、封堵、收集、轉移等措施,切斷污染源或泄漏源。

(2)對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流動源突發事件,可啟動路面系統的導流槽、應急池或緊急設置圍堰、閘壩等,對污染源進行圍堵并收集污染物。

(3)對水上船舶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流動源突發事件,主要采取救援打撈、油氈吸附、圍油欄等方式,對污染源進行圍堵并收集污染物。

(4)啟動應急收集系統集中收集陸域污染物,設立攔截設施,防止污染物在陸域漫延,組織有關部門對污染物進行回收處置。

(5)根據現場事態發展對擴散至水體的污染物進行處置。

3.8應急處置

3.8.1制定現場處置方案

應急指揮部應迅速制定現場處置方案,采取斷源、控污、治污等各項應急措施,全力保障飲用水安全。

現場處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應急監測、污染處置措施、物資調集、應急隊伍和人員安排、供水單位應對等。

3.8.2醫學救援

縣衛生健康委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調配急需醫藥物資,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3.8.3應急處置

(1)應急隊伍在到達現場后首先組織人員救治病人,進一步了解事件情況,包括污染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可能原因,以及污染來源及范圍和所影響的范圍等。根據現場處置方案進行現場處置,組織現場搶險,盡可能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防止污染物擴散,并根據現場情況劃定警戒線范圍。

(2)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事故現場證據收集工作。

(3)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污染警戒區域的劃定及消息發布。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應急指揮部擬定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發布警報決定;應急指揮部要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指派專人對新聞媒體發布污染事故消息。

(5)污染跟蹤。應急指揮部要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表,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直至污染事故警報解除。

(6)調查取證。應急指揮部要根據污染事故的性質,組織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7)提出調查分析結論和處置方案。應急指揮部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并參考專家意見,提出調查分析結論,制訂污染處置方案,對事故影響范圍內的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污染。

(8)當取水口發生污染,有義務立即通知下游取水口部門,告知污染情況。從而使下游取水口部門能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防止造成事故的擴大。

3.8.4應急供水保障

水廠在接到預警通知后,應根據污染物的種類、濃度、可能影響取水口的時間,及時采取深度處理、低壓供水等應急措施,當深度處理后水質仍不達標時需啟動備用水源;無備用水源的,應使用應急供水車等設施保障居民用水。當供水水質監測結果顯示異常時,相應供水單位立即關閉相應的輸水系統,做好水廠間調劑補給準備以及備用水源啟用工作。并加強污染物監測,城市供水水質的監測密度,待水質滿足取水要求時恢復取水和供水。

3.9物資調集及應急設施啟用

縣生態環境局、事發鄉鎮(街道)及相關部門應根據應急物資調查結果,列明應急物資、裝備和設施清單,以及調集、運輸和使用方式。

應急物資、裝備和設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對水體內污染物進行打撈和攔截的物資、裝備和設施,如救援打撈設備、油氈、圍油欄、筑壩材料、溢出控制裝備等。

(2)控制和消除污染物的物資、裝備和設施,如中和劑、滅火劑、解毒劑、吸收劑等。

(3)移除和攔截移動源的裝備和設施,如吊車、臨時圍堰、導流槽、應急池等。

(4)雨水口垃圾清運和攔截的裝備和設施,如格柵、清運車、臨時設置的導流槽等。

(5)對污染物進行攔截、導流、分流及降解的應急工程設施,如攔截壩、節制閘、導流渠、分流溝、前置庫等。

3.10輿情監測與信息發布

縣委宣傳部負責及時按規定通過新聞媒體發布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處置的相關信息,監控、引導社會輿情。

應急指揮部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應第一時間通過政府發布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多種形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多種途徑,運用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影響區域、已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公眾應注意的防范措施、熱線電話等。

3.11維護社會穩定

縣公安局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重要生活必需品、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事發地街道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3.12響應終止

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條件已經排除,事態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質降至規定限值以內,造成的水環境危害基本消除,由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終止應急響應。

(1)進入水源保護區陸域范圍的污染物已成功圍堵,且清運至水源保護區外,未向水域擴散時;

(2)進入水源保護區水域范圍的污染團已成功攔截或導流至水源保護區外,沒有向取水口擴散的風險,且水質監測結果穩定達標;

(3)水質監測結果尚未穩定達標,但根據應急專家組建議可恢復正常取水時。

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響應終止,終止已經采取的有關行動和措施。

4后期工作

4.1后期防控

響應終止后,善后工作組對造成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環境風險物質或污染物進行妥善處置,保證環境風險物質或污染物不會造成二次污染,包括對泄漏的油品、化學品等有害物質進行回收;事故場地及漫延區域的污染物清除完成后,對土壤或水生態系統進行修復;部分污染物導流到水源地下游或其他區域,對區域的污染物進行清除等。

應急監測組負責組織后期污染監測;當地屬事政府組織后期污染治理;應急處置組進行消除投放藥劑的殘留毒性和后期效應,防止次生突發環境事件。

4.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件調查組根據職權劃分,按照事件類型、事件等級以及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

4.3損害評估

一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縣政府或縣政府指定部門牽頭督促涉事企業或水源管理部門開展環境事件污染損害評估工作;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定級、損害賠償、生態環境恢復及重建的依據。

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縣政府配合上級政府組織的污染損害評估工作。

4.4善后處置

縣生態環境局制訂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對受污染、破壞的飲用水源生態環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復,對清除污染效果進行評估??h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街道、縣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環境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環境監測隊伍、消防救援隊伍、大型國有骨干企業應急救援隊伍等要積極參加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調查處理等工作,提高響應能力和應對能力。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為制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方案、評估污染損害、開展調查處理等工作提供決策建議。

采用教學培訓或實戰演練作為應急預案培訓方式,加強不同層面的預案演練培訓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培訓內容可以包括信息報告、個體防護、應急資源使用、應急監測布點及監測方法、應急處置方法等培訓科目。通過培訓,不斷提高全體人員的應急反映能力和救援能力。

5.2通訊與信息保障

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應急指揮部和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電信運營單位要將環境應急相關專業部門列入重要通信用戶,保障應急通信。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保持電話24小時暢通。

5.3應急資源保障

后勤保障組應對應急資源(包括藥劑、物資、裝備和設施)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根據事件和演練經驗,持續改進提高藥劑、物資、裝備的存放規范、應急設施的建設要求,確保事件發生時能夠快速高效的使用應急資源。

5.4經費保障

縣政府保障經費,專項用于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縣財政局將應急管理部門預算、應急物資采購費用列入年度預算予以保障;應急處置結束后,據實核銷應急處置費用;加強應急工作經費的審計和監督管理,確保??顚S玫?。

5.5其他保障

縣公安局、縣交通局要為應急救援人員及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并負責對事故現場道路交通實行管制,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交通干線及有關設施被毀壞時,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迅速組織搶修或架設臨時通道,保障交通路線的暢通,確保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運達,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6附則

6.1預案預案解釋權屬

本預案由縣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6.2預案演練和修訂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定期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各成員單位應落實崗位責任,積極參與演練,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和決策、協調、處置的程序,提高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和現場處置能力。演練內容主要包括通訊系統是否正常運作、信息報送流程是否暢通、各應急工作組配合是否協調、應急人員能力是否滿足需要等。演練結束后,縣政府應對演練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并根據演練結果及時修訂完善。

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組織本部門、本系統對本預案的內容定期開展應急培訓,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培訓內容可以包括信息報告、個體防護、應急資源使用、應急監測布點及監測方法、應急處置方法等培訓科目,熟悉應急處置程序和要求,做好實施應急預案各項準備。

本預案原則上每五年修訂一次,但若在演練中存在重大偏差和缺陷,存在較大的不適應,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有新的情況,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修訂完善后的應急預案應及時發至相關部門。

6.3預案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重慶市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7年版)同時廢止。

7附件

附件:1.酉陽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

處置組織機構圖;

2.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3.酉陽自治縣各單位、鄉鎮(街道)應急聯系表;

4.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分布情況表;

5.環境應急專家庫名單;

6.環境應急物資清單

附件1

酉陽自治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

附件2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應急指揮部組成

日常職責

應急職責

指揮長

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1)貫徹執行國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各項要求;

(2)組織編制、修訂和批準水源地應急預案;

(3)指導加強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4)協調保障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經費。

(1)發生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時,親自(或委托副指揮長)趕赴現場進行指揮,組織開展現場應急處置;

(2)貫徹執行當地或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應急指令;

(3)按照預警、應急啟動或終止條件,決定預案的啟動或終止;

(4)研判突發環境事件發展態勢,組織制定并批準現場處置方案;

(5)組織開展損害評估等后期工作。

副指揮長

縣政府辦公室、縣應急局、縣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等有關部門以及事發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擔任

(1)協助指揮長開展有關工作;

(2)組織指導預案培訓和演練、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能力評估等工作;

(3)指導開展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和應急準備工作。

(1)協助指揮長組織開展現場應急處置;

(2)根據分工或指揮長安排,負責現場的具體指揮協調;

(3)負責提出有關應急處置建議;

(4)負責向場外人員通報有關應急信息;

(5)負責協調現場與場外應急處置工作;

(6)停止取水后,負責協調保障居民用水;

(7)處置現場出現的緊急情況。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設于縣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

(1)組織編制、修訂水源地應急預案;

(2)組織開展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3)組織預案培訓和演練、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能力評估等工作;

(4)開展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和應急準備工作。

(1)貫徹執行指揮長、副指揮長的指令和要求;

(2)負責信息匯總上報,并與有關的外部應急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3)負責調動應急人員、調配應急資源和聯絡外部應急組織或機構,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現場應急處置;(4)收集整理有關事件數據。

成員

縣政府辦公室

/

及時傳達指揮部領導的應急處置指示,協助指揮部辦公室開展相關工作。

縣生態環境局

開展水源地污染防治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對環境污染事件的預防和應急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負責牽頭對企業違法排污造成的飲用水源地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進行調查處置;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引發的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調查處理;組織開展環境應急監測,提出防止事態擴大和控制污染蔓延的建議,并對事件現場污染物的清除、安全轉移以及生態破壞的恢復等工作予以指導。

縣應急局

防范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次生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及時上報并通報事故信息。

協助處置因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違法排污等導致的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

縣水利局

(1)負責供水單位日常管理工作,對供水單位水質異?,F象進行調查處理,及時上報并通報供水單位水質異常信息;

(2)負責指導水源地水利設施建設和管理。

(1)利用水利工程進行污染團攔截、降污或調水稀釋等工作;

(2)提供事發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對工作所需水文水利資料;

(3)提供應急保障供水工程技術支持,做好應急供水保障工作;

(4)配合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

縣農業農村委

管理暴雨期間入河(湖庫)農灌退水排放行為,防治農業面源導致的水源地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及時上報并通報供水單位水質異常信息。

管理暴雨期間入河農灌退水排放行為,防范農業面源導致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參與農藥、化肥及畜禽養殖業等造成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

縣經濟信息委

/

負責組織協調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救援防護裝備、監測設備和應急處置物資的生產供應保障工作;協調電力、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通信等相關保障工作。


縣商務委

/

負責組織臨時飲用水供應、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市場供應,維護市場穩定。

縣衛生健康委

負責自來水管網末梢水水質衛生日常管理,及時上報并通報管網末梢水水質異常信息。

負責管網末梢水水質應急監測,確保應急期間居民飲水衛生安全;開展出廠水、末梢水、臨時供水水質監測;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流通和食用,對現場進行消毒防疫,防范因環境突發事件造成中毒事件等。

縣交通局

(1)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跨越水源保護區道路橋梁的日常應急管理工作,建設維護道路橋梁應急工程設施;

(2)負責對過往船只進行審核、監督。

(1)協助處置交通事故次生的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事故發生后及時啟用道路橋梁應急工程設施,并負責保障應急物資運輸車輛快速通行;

(2)負責緊急情況下航道交通管制,及搶險應急物資的水路運輸工作;負責管轄水域內船載危險貨物、燃油及違法排放船舶污染物引起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對處置和調查處理。

縣財政局

負責保障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防范和應對工作的經費。

負責保障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費用。

縣民政局

/

負責組織協調群眾轉移安置、事故善后工作。

縣規劃自然資源局

規劃適用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場地。

(1)牽頭第三方單位、地質隊等對受污染的地下水進行環境地質勘察;

(2)負責因地質災害引發的水源地突發水環境污染的信息通報及應對工作。

縣城管局

(1)負責供水單位日常管理工作,對供水單位水質異?,F象進行調查處理,及時上報并通報供水單位水質異常信息。

(2)負責協調和落實應急過程涉及到應急啟用的市政道路、管網及其他市政基礎設施配套措施。

(1)負責市政設施引發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預防、應對和調查處理;

(2)指導城區供水企業采取有效應對措施,保障生活飲用水供應。

縣市場監管局

/

協助因特種設備引發的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相關特種設備事故處置方案;指導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隱患。負責對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造成的食品、藥品污染情況實施監測;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縣委宣傳部

/

負責牽頭開展輿論引導;負責指導擬定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信息公開口徑,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新聞發布工作;做好現場新聞媒體接待和服務工作

縣委網信辦

/

負責監測網絡輿情,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網絡輿情引導,及時澄清網絡謠言。

縣住房城鄉建委

/

負責市政設施引發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的預防、應對和調查處理。

縣公安局

通過交通事故報警獲取飲用水水源地流動源事故信息,及時上報并通報事故信息。

(1)負責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負責應急處置現場警戒、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社會治安秩序維護等工作;

(3)負責相關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調查及責任認定,會同生態環境部門開展次生的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工作,并對涉嫌構成環境污染犯罪的單位、個人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縣氣象局

及時上報、通報和發布暴雨、洪水等氣象信息。

負責應急期間提供水源地周邊氣象信息,提供預警和處置建議。

縣消防救援大隊

在處置火災爆炸事故時,防止消防水進入水源地及其連接水體。

組織相關搶險隊伍及送水車輛,配合供水企業向受影響區域提供應急供水。

相關鄉鎮(街道)

負責水源地日常巡查

(1)負責組織事故先期處置,為事故搶險救援提供后勤保障;

(2)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傷員搶救、受影響群眾的疏散和安置;

(4)牽頭開展事故的善后處置。

水廠

(1)負責水廠水源地取水口一、二級保護區范圍內的水質進行日常監控。

(2)負責原水、出廠水和管網水的水質監測。

(3)加強制水生產過程控制和各工藝環節的水質控制,確保供水安全。

(1)負責協助事件調查;

(2)負責調度和保障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的群眾飲用水供應工作,制定水體污染后供水應急處置措施,保障人民飲用水的安全。

附件3

酉陽自治縣各單位、鄉鎮(街道)應急聯系表

酉陽自治縣各單位應急聯系表

序號

單位

應急聯系電話

序號

單位

應急聯系電話

1

縣委辦公室

023-75552455

023-75552062

14

縣城市管理局

023-75559646

2

縣政府辦公室

023-75552322

023-75558444

15

縣交通局

023-75580018

3

縣委宣傳部

023-75552048

16

縣水利局

023-75552455023-75552062

4

縣委網信辦

023-75700595

17

縣農業農村委

023-75552322023-75558444

5

生態環境局

023-81538153

18

縣衛生健康委

023-75552048

6

應急局

023-75532821

19

縣市場監管局

023-75700595

7

發展改革委

023-75552347

20

縣氣象局

023-81538153

8

經濟信息委

023-75552697

21

縣消防救援大隊

023-75532821

9

公安局

023-75413525

22

縣工業園區管委會

023-75552347

10

民政局

023-75552321

23

供電公司

023-75588656

11

財政局

023-75552477

24

電信公司

023-75588777

12

規劃自然資源局

023-75552702

25

聯通公司

023-85067065

13

住房城鄉建委

023-75552176

26

移動公司

023-81530123

酉陽自治縣各鄉鎮(街道)應急聯系表

序號

鄉鎮(街道)

應急聯系電話

序號

鄉鎮(街道)

應急聯系電話

1

桃花源街道

023-75552581

21

五福鎮

023-75645562

2

鐘多街道

023-75552786

22

偏柏鄉

023-75415589

3

龍潭鎮

023-75312022

23

可大鄉

023-75647105

4

麻旺鎮

023-75353021

24

毛壩鄉

023-75671513

5

酉酬鎮

023-75424226

25

雙泉鄉

023-75640060

6

黑水鎮

023-75671007

26

廟溪鄉

023-75641139

7

龔灘鎮

023-75676001

27

天館鄉

023-75717788

8

丁市鎮

023-75717011

28

后坪鄉

023-75711118

9

李溪鎮

023-75813228

29

宜居鄉

023-75710006

10

大溪鎮

023-75644225

30

腴地鄉

023-75358158

11

興隆鎮

023-75411007

31

木葉鄉

023-75411513

12

蒼嶺鎮

023-75648001

32

浪坪鄉

023-75642083

13

小河鎮

023-75762007

33

兩罾鄉

023-75677077

14

泔溪鎮

023-75355312

34

板橋鄉

023-75765099

15

酉水河鎮

023-75414815

35

官清鄉

023-75764111

16

板溪鎮

023-75565606

36

花田鄉

023-75673111

17

涂市鎮

023-75561697

37

清泉鄉

023-75672001

18

銅鼓鎮

023-75560746

38

楠木鄉

023-75766001

19

萬木鎮

023-75718800

39

車田鄉

023-75357124

20

南腰界鎮

023-75814401




附件4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分布情況表

序號

水源名稱

鄉鎮

水源類型

供水服務人口(人)

日均供水能力(噸/天)

1

偏柏鄉柏溪村河流型水源地

偏柏鄉

河流型

1800

300

2

銅鼓鄉銅鼓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銅鼓鄉

地下水型

4000

478.9

3

萬木鄉月亮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萬木鄉

地下水型

1500

234.25

4

木葉鄉木葉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木葉鄉

地下水型

2000

255.62

5

小河官清鄉金家壩村水庫型水源地

官清鄉

水庫型

2000

278.36

6

酉水河鎮大江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酉水河鎮

地下水型

4300

418.63

7

宜居鄉紅魚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宜居鄉

地下水型

3000

500

8

烏江龔灘鎮新華社區河流型水源地

龔灘鎮

河流型

5000

965.48

9

雙泉鄉蒼小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雙泉鄉

地下水型

2500

209.86

10

丁市鎮丁市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丁市鎮

地下水型

14000

908.77

11

板橋鄉板橋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板橋鄉

地下水型

2500

453.15

12

偏柏鄉魚水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偏柏鄉

地下水型

2200

234.52

13

涂市鄉涂市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涂市鄉

地下水型

3600

634.79

14

酉水興隆鎮獅象村河流型水源地

興隆鎮

河流型

3000

299.45

15

雙泉鄉菁口村河流型水源地

雙泉鄉

河流型

4000

900

16

腴地鄉高莊村河流型水源地

腴地鄉

河流型

2000

500

17

酉水泔溪鎮泉孔村水庫型水源地

泔溪鎮

水庫型

3000

471.78

18

龍潭鎮丹泉村河流型水源地

龍潭鎮

河流型

3000

500

19

小河鎮小崗村水庫型水源地

小河鎮

水庫型

3400

500

20

小河板溪鎮山羊村河流型水源地

板溪鎮

河流型

8500

385.75

21

南腰界鄉龍溪村水庫型水源地

南腰界鄉

水庫型

2200

500

22

小河南腰界鄉南界村水庫型水源地

南腰界鄉

水庫型

3500

356.16

23

小河楠木鄉紅旗村河流型水源地

楠木鄉

河流型

2000

427.95

24

酉水腴地鄉下腴村河流型水源地

腴地鄉

河流型

2000

397.81

25

浪坪鄉坪議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浪坪鄉

地下水型

1900

335.89

26

酉水麻旺鎮平橋村河流型水源地

麻旺鎮

河流型

28200

1547.95

27

小河板溪鎮山羊村河流型水源地

板溪鎮

河流型

8000

1800

28

李溪鎮天山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李溪鎮

地下水型

12000

798.63

29

天館鄉康家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天館鄉

地下水型

3700

335.62

30

龍潭鎮江豐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龍潭鎮

地下水型

3000

335.62

31

毛壩鄉毛壩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毛壩鄉

地下水型

2500

262.19

32

酉水酉酬鎮溪口村水庫型水源地

酉酬鎮

水庫型

7700

893.42

33

清泉鄉龍函溝地下水型水源地

清泉鄉

地下水型

1800

191.23

34

小河小河鎮桃坡村河流型水源地

小河鎮

河流型

4000

690.14

35

兩罾鄉金玉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兩罾鄉

地下水型

3200

332.88

36

蒼嶺鎮蒼壩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蒼嶺鎮

地下水型

3500

357.81

37

五福鄉五福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五福鄉

地下水型

1500

250.96

38

酉水可大鄉昔比村水庫型水源地

可大鄉

水庫型

2100

417.53

39

酉水大溪鎮茶店村河流型水源地

大溪鎮

河流型

6000

824.38

40

李溪鎮官壩村河流型水源地

李溪鎮

河流型

3500

500

41

黑水鎮坪地壩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黑水鎮

地下水型

4000

260

42

酉水河鎮長遠村河流型水源地

酉水河鎮

河流型

2000

493.15

43

小河宜居鄉宜居村河流型水源地

宜居鄉

河流型

2000

470.14

44

酉水龍潭水庫型水源地

龍潭鎮

水庫型

48500

5350.68

45

后坪鄉前鋒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后坪鄉

地下水型

3200

235.89

46

廟溪鄉廟溪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廟溪鄉

地下水型

2200

194.25

47

車田鄉車田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車田鄉

地下水型

1500

278.08

48

花田鄉中心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花田鄉

地下水型

1800

233.97

49

酉陽縣桃花源鎮小壩二級水庫酉陽縣自來水公司水源地

桃花源街道

湖庫型

/

30000

50

酉陽縣母豬洞地下水酉陽縣自來水公司水源地

鐘多街道

地下水型

50000

/

51

酉陽縣泉孔地下水酉陽縣自來水公司水源地

桃花源街道

地下水型

20000


附件5

環境應急專家庫名單

序號

姓名

性別

職務/職稱

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擅長領域

1

郭平

副總工/環評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

重慶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

13983889369

風險評估、應急演練、應急預案、大氣污染應急、污染損害鑒定、水污染應急、尾礦應急、?;肺廴緫?、危廢應急

2

朱進

副總工/安全工程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重慶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13896139262

安評、應急演練、應急預案、隱患排查、水污染應急

3

常青

副教授

重慶工商大學

15086786892

應急演練、應急預案、隱患排查、污染損害鑒定、水污染應急

4

陳玉成

教授、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人

西南大學

15902360716

風險評估、應急演練、應急預案、隱患排查、污染損害鑒定、水污染應急、土壤污染應急、重金屬污染應急

5

楊志敏

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人、清潔生產審核師、環境管理體系內審員、副教授

西南大學

13638310332

風險評估、應急演練、應急預案、隱患排查、污染損害鑒定、水污染應急、土壤污染應急、危廢應急

6

陳猷鵬

系主任/教授/博導

重慶大學

13637820785

應急演練、水污染應急

7

王大俊

環境工程師

酉陽縣生態環境局審批科

18696979959

環評、風險評估、應急預案、隱患排查、大氣污染應急、噪聲污染應急、土壤污染應急、危廢應急

8

聞捷

8級職員

酉陽縣生態環境局執法支隊

13896898822

風險評估、應急演練、應急預案、隱患排查、水污染應急、危廢應急

附件6

酉陽自治縣生態環境局環境應急物資清單

序號

名稱

數量

1

污水泵

1臺

2

3寸鋼絲軟管5米

1根

3

3寸帆布管20米

1根

4

應急供電設備

1臺

5

防爆對講機

6臺

6

有毒有害氣體報警裝置

2套

7

下水道阻流袋

2個

8

無人機

1臺

9

PVC圍油欄

100米

10

吸油氈

100張

11

環境應急指揮車

1輛

12

環境監測車

1輛

13

氣體致密性化學防護服

2套

14

液體致密型化學防護

4套

15

液體致密型化學防護服

1套

16

空氣呼吸器

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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